收留外国徒步者不要忘记办理《外国人居留证》
出于同情心,王晨夫妇俩收留了一名身处困境的外国人——者麦克(化名)。但王晨夫妇不知道,他们的行为已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碱泉街派出所了解到,今年元月17日,王晨夫妇的朋友在开车途经312国道时,见到一个牵着一条大黑狗的外国人。这个背着大包的外国人看上去十分虚弱。于是,王晨夫妇的朋友下车询问,但因语言不通,他便将这个外国人带到了当时还未结婚的王晨那里,因为王晨的未婚妻范小姐懂英语。
通过交谈,范小姐得知这名外国人名叫麦克,只有“高中”文化,是法国人,现年23岁。为了实现儿时去的梦想,他带着心爱的大黑狗“sun”踏上了徒步去印度的旅程。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他以徒步、露宿和打工等方式,只身穿越了、、、哈萨克斯坦等国,于今年元月12日从阿拉山口进入中国,打算经中国取道前往印度。到了中国后,他身上的钱不多了,加上感冒发烧和手续上的问题,他感到去印度很困难。
为了帮助麦克,准备旅行结婚的王晨及未婚妻范小姐将麦克暂时安排到了他们开的咖啡馆里,为其提供简单的免费食宿。旅行结婚回来后,王晨夫妇得知麦克的签证即将到期,又急忙陪同麦克前往乌市公安局碱泉街派出所寻求解决的办法。
2月14日上午,见到王晨夫妇和麦克后,碱泉街派出所的民警告诉王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规定,“境外人员来乌暂住须办理《外国人居留证》,收留外国人住宿必须在24小时内到当地的派出所申报登记,违反者将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非法停留的外国人,除罚款外还可处以3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随后,派出所民警按规定对麦克处罚500元人民币。同时,对王晨夫妇俩给予口头警告。
在采访中,办理此案的民警杨有博告诉记者,此事虽然是居民的善意行为,但居民也不能因为不知道、不了解就可以违反法律。
目前,乌市公安局碱泉街派出所已按规定给麦克办理了《外国人居留证》,外事部门也给其签证延期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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