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mi 发表于 2019-4-25 16:27:13

18岁少年与13岁女友开房因犯强奸罪被判4年

为庆祝与13岁的女友欢欢恋爱百天,18岁青年王某与欢欢到宾馆开房并发生性关系,后被欢欢母亲发现。因认为女儿是被诱骗,欢欢父母要求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王某则认为两人是自愿的。昨天,记者获悉,密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
18岁的王某在台球厅工作,与13岁的初一女学生欢欢通过微信聊天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两人自今年1月份至4月份交往并多次发生性关系。
今年4月10日,两人恋爱100天。当日晚上,王某叫来共同好友一起庆祝。庆祝后,两人到宾馆开房发生性关系。此时,欢欢的母亲找不到女儿,且女儿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心急的欢欢母亲叫来亲戚朋友一起寻找。经多方打探,欢欢母亲在某宾馆房间内找到与一陌生男子同住的女儿。看到眼前的一幕,欢欢母亲大怒。随后,民警赶来后将王某带走调查。
欢欢的父母认为,女儿年纪幼小,没有辨别是非能力,和王某发生性关系完全是被王某诱骗,要求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
该案审查中,王某对与欢欢发生性关系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其认为与欢欢是恋爱关系,发生关系是双方自愿的,不知是犯罪行为。此外,欢欢也找到公安机关表明,她与王某是自愿发生性关系,要求撤回对王某的控告。案发后,王某家属已经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且得到了被害人及家属的谅解。
据了解,我国法律规定,不论被害人是否自愿,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均构成强奸罪。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明知欢欢是幼女仍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侵犯幼女人身权利,其行为构成强奸罪,鉴于其坦白交代犯罪事实,自愿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综上,以强奸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

Kola猪 发表于 2019-4-25 16:27:50

如果男的13岁,女的18岁,会被判四年没

S.L. 发表于 2019-4-25 16:28:31

这个18岁的纪念意义,够他品味一辈子。

傲视小诗 发表于 2019-4-25 16:29:12

如果反过来,会判刑吗?

春天花会开吗 发表于 2019-4-25 16:29:48

未满14周岁的...其实这里面主要是在防备当官人的黑手摧残 所以说也是为了女孩子们好

莼心-小Q 发表于 2019-4-25 16:30:24

百日,100天,庆祝百日,为了百日!

古之士大夫 发表于 2019-4-25 16:30:54

他们不懂,如果知道他们会庆祝十四岁

漫步世界 发表于 2019-4-25 16:31:38

开什么房啊!怎么还不能把事办了。

浅浅的乐悠悠 发表于 2019-4-25 16:32:27

男人总是替罪羊

小松柏 发表于 2019-4-25 16:33:19

严判双方都的判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18岁少年与13岁女友开房因犯强奸罪被判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