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清秋 发表于 2019-4-25 16:36:28

致命诱惑:说说出轨那些事儿

我国婚外情(外遇)逐年上升已是不争的事实。我们不必纠结于各种统计,因为与离婚率相比,外遇的统计无法做到数据的精准。但是,无论男人还是女人,情感出轨确为婚姻的第一杀手,超过一半的离婚案例是因为外遇。而在外遇中,男的人比例远大过女人。
《婚姻治疗师》在天涯发布后,成上上万的姐妹都因丈夫出轨而几近崩溃,很少有言行不过激的。她们的情况各有不同,但其心理是一样的:我对老公这么好,他为什么要背叛我?为什么要背叛我!
我们先来分析一下外遇的原因。
在人性中,喜新厌旧是常态。如果没有喜新厌旧的动力,人类无法向前发展。不想爬楼,发明电梯。不想耽误时间,发明了飞机。不想去邮局等候情书或家书,发明了电子邮件。因此,很多女人认为老公就应该对自己忠诚一辈子,甚至连看一眼别的女人都不行。这种绝对的情感观会导致丈夫心理抵触,因为男人们会认为妻子限制了他们的自由。
外遇之事非常复杂,大体可分为两种。
1.弄假成真型
表现为妻子怀疑丈夫有出轨,包括精神出轨。特别是微信、QQ等社交工具的兴起,世界完全没有阻隔,这些工具或多或少都会有“痕迹”。处于怀疑层面的妻子,多是“发现”了丈夫手机上短信、微信、QQ等有暧昧;或是发现老同学、同事、某个活动(如驴友)里的朋友,丈夫多说了几句,眼神不对头;或是丈夫出差或经常不在身边,夜不归宿或晚归,让妻子发现了异常(如不交“公粮”,性趣减退)。凡此种种,一定有了风吹草动,虽无明显把柄,但疑点甚多,加之女性第六感发达,想完全瞒天过海是不可能的。于是,妻子心头有气,就发火,找茬,甚至直指有外遇,哭闹的不少,大打出手者也有。结果,多数挣扎在婚姻边缘。妻子气得要命,丈夫干脆不回家,或不理老婆。好多人,离婚协议都起草好了,就等签字画押。
这种情况非常普遍,根本没必要离婚,因为丈夫也很委屈。从男人的角度讲,看见漂亮女人,多看几眼,开个玩笑,调侃一下,是正常现象。如果妻子死逼,刨根问底,放大事实,不管不顾,甚至发疯发狂,那么男人必然产生情绪反弹:反正几乎都“左手摸右手了”,你还诬赖我!我又没干什么坏事,不就在QQ、微信、短信上跟人家扯几句吗?有法律依据吗?你怎么这样!于是,矛盾就开始了,有了心结。本来晚上还准备温存一下,这下坏了,一点性趣没有,洗洗睡,背靠背。这是一种心理浅层博弈状态,无关道德,无关对错。
接下来,妻子会想,你还真是死不认错呀!跟人家玩暧昧,被我发现了,你如果承认了,我让你改,我会原谅你嘛!你死扛,就是心头有鬼!不定背后劈没劈腿呢!在这种心理暗示下,全是丈夫的不对:老娘当初嫁给你,放弃了更好的呀!你有点良心好不!娃都有了呀!你当老娘是你家丫鬟呀!这是啥社会?不行,必须跟老娘说清楚!!于是又开刨根问底,要交代清楚,要求举手投降方罢。这次,老公真的冒火了:你这娘们有完没完?老子真的没有干坏事啊,跟你说了,不信拉倒,爱咋咋的!你也不瞧瞧你那德性,容颜每况愈下,脾气倒是一日千里。于是乎,抗拒和厌烦之心陡然升起,逐渐失去理智:你说老子跟谁好,就好,怎么着吧?于是两相胶着,战火升级。最终,丈夫干脆卷包走人。
出走或更晚回家的丈夫,心头郁闷啊,也得找个人说说不是?正好,那个以前接受了调侃和欣赏的女性,没有表现出明显的拒绝,就约出来,诉苦,求安慰。男人女人,只要不在婚内,双方表现的都是好的一面,毛病都被屏蔽了,所以相互理解、欣赏,“知音”的错觉极易形成,简直就如同干柴烈火,一点就着。
这就是离婚的原因。很多专家归结为丈夫嫌弃妻子,找野食,没良心地抛弃了妻子、家庭、孩子,后来的结果也不怎么样,等等。然而事实上是情绪和妒忌心惹的尘埃。无论男女,一旦受到怀疑或不信任,就会产生心理反弹,极易向相反方向发展,加速推向别的男(女)人的怀里。本来吧,那个“假型外遇”的人还心怀歉疚。但是,这么一闹,他(她)就会认为对方无理取闹,产生恨意来抵消原来的歉疚。这笔生意,全盘皆输,闹得一辈子心头都有疙瘩。因此,很多离婚的家庭实际是不应该离的。
2.恶意出轨型
表现为实质性出轨,主要体现在两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是女人生育期。
众所周知,女人怀孕后男人不能同房,这个过程最少需要一年。有的女人剖腹产以后要经过很长时间的调养,有的女人生完孩子后阴道变松,这些都影响男人的感官。就算是孩子一岁以后,如果孩子与妈妈一起睡(多数中国妈妈都是这样,不像国外分床睡),也影响夫妻的性生活。这对于有家庭责任感和懂得怜惜女人的男人而言,都不是问题。这些男人在准备要孩子之前,较为系统地学习和了解生育期的女人应当如何呵护,但是更多的男人则因为无法获得性满足而节外生枝。这与生理和心理有关,完全用道德的眼光去看是不行的。
一个女人在怀旧船长公众微信上给我发来几大段带有错别字的留言,怒斥了老公在她生育期间出轨的事情。当然,她不忘把他们相知相恋的罗曼蒂克史不厌其烦地讲得如同爱情小说,但后来的反差亦是非常强烈。她的老公在她的指尖下(手机写字)变成了一个恶魔,因为自从他们没有性生活后,老公开始是下载日本女优的片子手淫,在她怒而斥责后老公转向一个新来公司的下属(老公是公司人事经理),在他们的孩子还没生出来时就已经偷欢多次,而在女儿出生后老公更是变本加厉,有时干脆借加班为名不回家。一开始,前来帮忙的婆婆还训斥儿子几句,后来因为婆婆更喜欢要孙子而非孙女便睁一眼闭一眼。讲故事的女人最后得了产后抑郁,孩子没带好,工作也丢了,体重从100斤增加到156斤,每天靠拼命吃喝和恸哭来打发日子。她在最后一段留言中问我:老船,我搞不明白男人为什么这样没有良心、女人为什么这样没有道德。她想找一个时机与丈夫好的小女生同归于尽,但又因小女生长得完全不漂亮而犹豫这样是否划算?更重要的是,长了湿疹经常感冒的小女儿怎么办?
这位年仅29岁的妹子还附上了她的照片,第一眼看上去就像40多岁的女人,目光散乱,面色青肿。那天夜里我给她回了长长一段。我告诉她解决问题首先不能给别人戴上道德的帽子,而是要把情绪平复下来,深刻思考为什么丈夫会爱上容貌尚不如她的女子。毫无疑问,她的丈夫是在犯错误,但是如果在妻子的逼迫下,丈夫无路可走,只能沿着错误的轨迹前行。这种反推的作用,很多女人并没有意识到。同时,我告诉她,每一个女人如果想结婚生子,这个阶段都潜藏着风险,不能用书上看到的那种标准去要求男人,更不能用圣贤的标准要求丈夫。因为,我们大多数人都是俗人,不过是饮食男女,不过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快乐在工作和生活。
她一开始不接受我的观念,认为就是丈夫错了,自己是无辜的,她要报复,要捍卫自己的尊严。而且,她对那个“小三”的恨远远超过了丈夫,认为是别人勾引了她的男人,她甚至对那个女子起了杀心。我请她冷静思考几天:究竟是快意恩仇重要?还是自己的生命重要?一周以后,她说自己已经想清楚了,决心跟丈夫离婚,带着女儿重新开始新的生活。但是,她的丈夫又舍不得女儿,不同意离婚,表示要与那个单位的同事断绝关系,甚至可以辞职换别的公司。我告诉她,如何取舍在于她自身,现在的问题是要把身体减下来,恢复以前的美丽。
请让我们祝愿这位不便透露姓名的姐妹吧。她的遭遇,实际上完全可以避免。因为,从到了最后关头丈夫有回心转意的迹象来看,男方并非是无情无义之辈,关键在于这位女士在生育前没有做好规划,没有任何防范措施,才会出现这种情况。
第二个时期,是“中年危机”。
早在上世纪八十八代,作家谌容发表小说《人到中年》,后被拍成同名电影,唤起了国人的广泛共鸣。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推进,中年人由于角色的转变和财富的积累,情感发生变异的情况不胜枚举。
首先,中年人在工作和事业上经过多年的积累基本稳定,奠定了一定的财富基础,为实现自身的情感诉求和精神需要提供了条件。前面讲过,一个女孩反而喜欢“大叔”型男人,而一个中年男人则会喜欢年轻有活力的小姑娘。如果有物质的催动,结合情感时间轴的变化,中年人是极易出现外遇情况的。
其次,中年人至少也有了“七年之痒”,甚至十几年之痒,对于夫妻生活早已厌倦,审美早已疲劳,配偶情分日渐麻木,一旦碰上能够刺激自身雄性激素的年轻姑娘,男人便容易唤醒沉睡的激情,体验新鲜的感觉,想再年轻一把,故有“第二春”之说,就是不服老和试图展示成熟男人的雄性魅力。这让很多男人欲罢不能,深陷其中难以自拔。
再次,中年人的心智成熟,但心理极其复杂。一方面,中年人不再年少轻狂,能够约束自己;另一方面,身体越过高峰期之后是一种无奈,想在心理上追回已逝的青春。在这种矛盾之下,中年人的情感变得更为隐秘,因为逐渐长大的孩子和多年积累的财富地位让他们有所顾忌,但是越是这样,心理的强烈反弹越让他撕扯纠结。这种心理矛盾导致中年男人“既想玩、又不想出事”的自我意识非常强烈,因此演绎出许多掩耳盗铃的故事而不自知。
对于性格有缺陷的人而言,中年是情感问题的集中爆发时期。相对于以前的隐忍,这个时期容易产生更为严重的焦虑,最终可能因为报复心理的集中作用而一意孤行。
值得注意的是,与中年男人相反,中年女人外遇的心理基础不同。在生育期和幼儿成长期,女性展现出强大的隐忍能力,特别是中国女性,多数人认为离婚会给幼小的孩子带来心理伤害,所以宁可牺牲自己也要一忍而忍。但是,当孩子渐渐长大,又有欣赏自己的男性出现时,她们会义无反顾地离开那个被她认为是“当初瞎了眼”的丈夫,甚至单身也在所不惜。
但是,女性的这种爆发式情感有可能带来心灵上的深度灼伤。中年女性的情感外遇更多的是两种:一种是年龄小的男人,一种是年龄偏大的男人。这是一个看似奇怪实则符合心理需要的现实:年龄小的男人喜欢成熟的女人,而那些年龄相当的中年男人则倾向于年龄小的女人,对年龄更大的女人通常没有兴趣。
总体而言,无论男人女人,中年时期的情感可以浓缩成两个字:焦虑。他们如同一只放到湖心的纸船,茫然四顾,彷徨无助,不知道该向何处去。如果再有老人、孩子和工作上的困扰,他们极易抑郁。生活失意之人,表现为消沉、痛苦甚至绝望,产生羞愧、罪过和负疚感;生活得意之人,表现为骄傲、自大甚至独裁,产生对年轻女人的侵占、操纵、玩弄等变态心理。无论是哪种情况,都有可能通过外遇的途径试图消解心理矛盾。
事实上,人的本性以及身处商业社会的开放性和复杂性,难以用道德的力量去约束配偶,而法律保护事实上要在外遇已经产生之后方可进裁决。外遇因其隐秘性以及多半并不触及刑法,因此惩罚力度往往难如原告所愿。更有甚者,在外遇的过程中就已转移了财产,情感受害人往往只能以泪洗面。
因而,我们只有在事发之前有预案,使情感处于常态化的管理与维护之中,才能有效避免这种糟糕的情况发生。这就如同我们必须注意日常生活起居,不然得了癌症才去治理,已成事后诸葛,处理起来相当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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