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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2014年4月23日修改)中,规定了注会免考一个科目的条件。
注册会计师免考一科条件
第十一条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那么,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具体包括哪些人员呢?
包括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
具体建议咨询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
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 5 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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