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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于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三、报名日期
考生应于4月3日-18日(全天24小时)登录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kzp.mof.gov.cn)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于4月15-20日到省直考区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及缴费。
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即:在榕省直单位、中央驻闽单位、驻闽部队及平潭综合试验区的考生选择 省直报名点 进行网上注册和现场审核缴费。
四、现场审核有关事项
(一)现场审核时间、地点
省直报名点现场审核时间为2014年4月15日-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审核地点:福州市华林路155号新华兴联合广场六楼。
(二)报名条件中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计算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必须扣除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时间),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三)考生应提交的资料
1.福建省直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包括福州市直和外地证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至2013年度。
2.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确认章的报名信息表一份。
3.与报名信息表上照片同底的二寸近期彩照一张。
4.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与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的考生除外)。
五、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当 诚信参考 ,提供真实的报名信息(包括工作单位等),如发现提供虚假证明,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其他相关考试信息请查询 福建省会计信息网 。
特此通告。
福建省会计考试管理中心
2014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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